为贯彻落实广州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市卫生局组织保化科、稽查科以及卫监所工作人员在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重点对美白、祛斑、标示进口化妆品等产品进行专项整治。今年1月份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45人次,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14间次,大型超市等化妆品经营企业67间次,美容美发场所197间次,药品经营企业128间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4份,抽检化妆品10批次,立案查处涉嫌生产销售标识标签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案件5宗。
一是突出重点,着力开展生产企业整顿。市卫生局于1月24日下午及时召集辖区化妆品生产企业召开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专项行动会议,向企业宣贯广州市政府有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专项行动会议精神,要求企业严格对照有关化妆品监管法规、标准和规范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并在限期内报送自查报告。执法人员根据企业的自查报告认真开展现场检查工作,落实企业整改情况,督促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原料及成品、生产过程、产品检验等管理制度,强化原料采购、检验、储存、使用等环节全过程监控,保证各环节情况的可追溯性,其中查处违法生产案件1宗。
二是结合网格化监管,全面开展流通市场检查。市卫生局组织执法人员根据整治方案要求,对辖区各大型商场、综合市场、美容美发企业等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除了对违法违规的企业进行严厉查处外,还积极督促经营企业建立完整的索证索票制度,提高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及经营管理水平。对于企业经营部分化妆品索证索票不齐全等的行为,执法人员已给予警告并责令企业作下架处理。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舆论高压态势。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宣传力度。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提醒信息及制定《化妆品经营使用须知》,要求企业守法、规范经营,提高了经营者守法意识,其中短信提醒企业1000多家,现场派发《化妆品经营使用须知》400多份。积极参与3.15宣传日活动,现场向群众派发《合理选购化妆品,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宣传稿100多份,同时还在本报刊登宣传稿,切实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四是加强对重点品种的抽样,进一步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针对美白、祛斑、祛痘类化妆品可能存在限用物质含量超标、含有禁用物质,或含有药物成份的情况,市卫生局加强此类产品的抽检力度,及时送检,打击非法添加,确保了辖区群众化妆品使用安全。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化妆品市场秩序,确保了辖区化妆品质量安全。下一阶段,卫生局将继续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工作力度,不断巩固整治成绩,有效保障我市群众化妆品的使用安全,不断推进化妆品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增城市卫生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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