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62种药品前日起降价 我市药店执行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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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力创文 发表于 2011-3-30 11: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 陈演坛)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省物价局发出通知,自28日起降低部分主要用于治疗感染和心血管疾病的抗生素及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162个品种,近2100个剂型规格。其中包括国家发改委调整公布的近1300个剂型规格,调整后的最高零售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21%;我省公布的800个剂型规格,调整后的最高零售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28%。此次降价预计每年可减轻我省群众药费负担约16.6亿元。记者昨日走访发现,多数药店都已按要求下调了此次调整范围内药品的价格。
药店自觉下调药价
    “前日凌晨,总店就把部分药品下调后的价格通过网络下发到各分店,实行新价格。”海王星辰药店荔乡路分店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海王星辰药店旗下的所有连锁店均已执行下调后的新价格。
   “此次涉及的降价药品大多是常用药品,例如青霉素、阿莫西林、头孢拉定等,本次药品降价幅度较大,例如阿莫西林颗粒(规格125mg*12)从原来的10.5元/盒降至8元/盒,头孢拉定胶囊(规格250mg*20)由10.5元/盒降至5.8元/盒,罗红霉素胶囊(规格150mg*12)则从原来的13.5元/盒降至7元/盒。”大森林药店园圃路分店工作人员介绍说,该店在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后不久即开始调整价格。
    对于此次162种药品的降价,大部分市民表示欣喜。市民陈大爷高兴地说:“看病买药,一年要花不少钱。一些很普通的日常用药,动不动都要二三十元。这次把多数日常用药的价格降下来,真是太好了!”
市物价部门:将会严格监管
    据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此次主要调整降低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包括单独定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统一定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同时取消已停止生产或进口的个别单独定价药品价格和部分规格有误、不规范以及国家正式注册批件未标注的统一定价药品价格。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调整后公布的价格。
    此外,该负责人还表示,物价部门将会不定期到医院以及各大药店检查药价执行情况,一旦发现超过规定零售价的药品,将按价格法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市民若发现有违规行为,可拨打12358或82615818举报投诉。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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