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持枪打野猪 未闻暗号竟误杀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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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爱情 发表于 2011-3-27 13: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网九江3月26日电 (王昊阳 江碧云)江西九江市修水县男子方某,非法携带土铳与同伴往深山打野猪,因未听到同伴发出的“暗号”,将同伴误认为野猪,开枪射杀。日前,此案经修水县人民法院审结,方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获刑一年零五个月。  

据办案人员介绍,2010年9月30日,方某在未取得持枪资格证的情况下,携带土铳与张某、林某、许某等人,前往修水县大桥镇余段乡茶山村“墨斗坳”打野猪。

当天下午15时许,方某按事先分工蹲守在山林的一条小路旁。不久后听到远处传来枪声,方某以为同伴发现了野猪,便端起猎枪,紧盯茅丛。

突然,方某看见茅草摆动,因未听到同伴发出的“暗号”,方某迅速向茅草丛中开枪射击。开枪后,方某前往查看,未料倒在地上的竟是同伴林某。

方某等人立即将林某送往医院,当晚19时许,林某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案发后,方某通过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

此案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案发后能投案自首,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遂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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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蔥 发表于 2011-3-27 14: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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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灰 发表于 2011-3-27 15: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增城早些年都有甘加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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