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我市“三旧”改造年。市政协城建经济委非常关注“三旧”改造工作,在2010年5月份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11月份又组织开展了专题视察,深入了解“三旧”改造推进情况,集思广益,为我市加快推进这项工作建言献策。现将委员们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的对策和建议综合如下:
(一)加强规划引导,提高改造效益。“三旧”改造必须加强统筹规划、统筹兼顾,切实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宜居城乡、保障与改善民生、节约集约用地等多个角度综合考虑,与城乡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结合起来,不要把“三旧”改造变成单纯的房地产开发,要有战略眼光,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居则居,尤其要着眼现代服务业、制造业,坚决防止重房地产开发,轻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工程建设的情况,切实提高“三旧”改造综合效益。改造规划要注重与各地的总体规划相衔接,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础设施,避免投资浪费。
(二)加大改造力度,全面落实“三旧”改造工作。“三旧”改造机会来之不易,时间紧、任务重,要有“等不得”的紧迫感和“慢不起”的危机感。各镇(街)是“三旧”改造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把“三旧”改造工作当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中心工作来抓,加大力度,尤其是政府主导成片改造和完善历史用地手续这两方面工作,要真正做到领导到位、任务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三)完善相关政策,加快“三旧”改造工作进度。根据目前“三旧”改造工作存在进度不够快、约束条件不够严格的问题,市要尽快出台“三旧”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并严格执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同时,为提高群众开展“三旧”改造工作的积极性,坚定群众实施“三旧”改造的信心,政府要制定合理的补偿安置方案和“三旧”改造投入过程集体经济收益的计算办法,力求通过“三旧”改造,不但使城乡环境明显改善,还使集体经济得到发展,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终形成政府、集体、村民、企业多赢的局面。要高度重视拆迁安置工作,不少被拆迁户有“先安置、后拆迁”的要求,目前,我市缺乏安置房的储备,建议硬性规定每个“三旧”改造项目必须按一定比例配备安置房。
(四)创新工作方法,因地制宜选择适当的改造模式。要引入市场机制,运用市场手段,吸引社会资金,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成片开发的开发模式,充分调动政府、原产权人、村集体组织、开发商等各方的积极性。要引进实力雄厚的开发商和战略投资者,充分利用我市民营资本,参与“三旧”改造,加快“三旧”改造工作的步伐。要因地制宜采取适合的改造模式,既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把握机遇,加快推进;又要严格程序,稳步推进,用活用足政策,充分调动各方参与“三旧”改造的积极性。增江河两岸的旧厂房、旧城区改造项目,如按现行增江两岸建筑控制线为100米的规定,将会浪费土地较多,降低改造项目的经济效益,可否根据两岸的实际,实事求是,在不违反总体规划、城市景观的前提下,将增江两岸建筑控制线作适当的调整。
(五)加强跟踪管理,促使项目加快动工建设。要做好第一、二批27个“三旧”改造项目的全程跟踪服务工作。对拟开工的项目做好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准备认定的改造项目,市“三旧办”要指导镇街和改造主体尽快组织材料报批,加快办理开工前有关手续;对需完善用地手续的,尽快组织材料上报。要突出重点,大力推动政府主导成片项目的改造。有关部门、镇街要切实抓紧改造项目的完善用地手续,力促项目早日动工建设。
(六)搞好示范带动,力促重点改造项目取得新突破。我市目前还没有形成一批先进的示范典型项目和改造模式。有关部门、镇街需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投资环境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敢于先行先试,全力拼抢大项目,打造标志性、示范性和带动性的项目,并形成各具特色的改造模式,总结出一套适合各地实际、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成功经验,为推广“三旧”改造工作树立标杆。
(七)多元化整合资源,吸引多方参与“三旧”改造。“三旧”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改造范围广阔,项目众多,单靠政府力量难以实现,政府需与市场主体、村民集体、原产权人等参与改造,协作分工,各方共赢,共同完成。“三旧”改造,需要积极探索资金筹措新方式,利用市场机制多元化筹措资金,在政府引导下吸引市场资本的参与,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树立“全市平衡、区域平衡”的理念,通过镇(街)整体改造、出让地块与旧城地块的联动开发和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开发运营等方式来实现改造资金的平衡。
(八)切实加强“三旧办”工作人员培训。要针对在推进“三旧”改造工作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加强对市、镇街“三旧办”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他们既通晓相关政策,又熟悉操作细则,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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