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者 发表于 2011-3-14 09:06 
增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确定的,N年前都占止3.9万啦,同时石滩征地都有6万几/亩,呢个又点解释?
按增城有关文件..3万9是正常的....
增城按属地分,属三类市(县)地区..也是增江街政府在正常范围内能给予的最高赔偿标准了.
大部分农民都有个误区..以为土地性质都是一样的.为何政府拿去拍卖就几百万一亩..征地就几万蚊一亩...这样是极不公平的
我在这里解释一下.农用地并不就等于是建筑用地..未经过平整的(包括三通一平\机械挖掘\市政道路等)投入..以及向国家缴交土地增值税.缴交改变用地性质的费用.这些都是极高的成本.并不是地方政府说卖地就卖地的....
一类地区是指广州深圳/二类则是地级市..三类就是县.
所以虽然增城名义上属广州管..但是实际上包括税收财政同征地补偿都是按三类地区计算的..
不过.由于目前我国规定征用农村土地只能以政府为唯一执行单位...所以也导致了腐败及政府变成土地开发商的这种垄断行为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