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政策外生育是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必须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和落实节育措施。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期间,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政策外出生人员采取先登记入户后接受计生处理的办法,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但目前仍然有部分在“六普”期间政策外出生已申报入户的对象未自觉到镇街计生办接受处理,为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凡政策外出生已入户人员,请在本通知公布之日起15天内主动到所在镇街计生办接受处理,否则,我局将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对拒不接受处理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
增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