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的重点工程金地荔湖城房地产项目现已全面推进,凡在新塘镇(永和)余家庄水库周边土名:塔尾、窝元、黄岭、蕉窿、云丰、沙嘴、大冚、潘屋山等一带被征用土地范围的山坟、简易临时建筑物限期在本通告之日起至2011年3月20日前请有关物主到原土地权属村、社征地小组登记确认并自行搬迁完毕,否则,超期将交由有关部门处置。
联系人: 卢运胜(叶岭村) 肖振康(公安村)
联系电话:020-82985126 13928913381
020-82985511 13928904261
新塘镇东凌项目协调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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