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作者:赐我尚方宝剑 发表日期:2011-3-4 16:01:19
我们村位于广东省增城市新塘镇东江河边的甘涌村。以前甘涌村是新塘镇有名的鱼米只乡,常言道:“一碗饭,一碗汤,有女都要嫁读岗。。。”读岗代表甘涌村。
但现在甘涌村是新塘镇最差的一条自然村,由于长期以来,我村前两委违背党的领导方针,不按法规办事,大搞私人小集团利益,,组合村前两委利用职权私分我村集体用地和土地非法买卖,经过上联下窜,使甘涌村的大片土地和鱼塘消失的无影无踪,把整个甘涌村搞得一贫如洗。在没有公开和村民商议过就擅自以村长谦支委名义签订土地买卖和出租合同,欺上瞒下,土地合同官商操作。在1998年间,我村原13名干部以权谋私,用超低价私分位于新塘大道,甘涌路段大王坑,花岭头等地,经过三通一平,铺砌好的下水道,以78元一平方米,购买共22.78亩,一直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结果在2005年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办理使用证总面积为8450平方米,但经镇测量这13份地为10340.25平方米,远远超多1890.25平方米。根据1998年这块土地是属于甘涌村民留用地。按当时甘涌村售给村民新宅基地每平方米1288元的价格,两数相比甘涌村要损失一千多万元。
在1996年间,原村书记,原会计出纳挪用村公款3万多元用于石滩镇顾屋村原村长的弟弟交通事故处理之用,又在1993年—2002年我村前两委擅自挪用公款为九名村干部购买高额保险费,共计:532000元。原出纳短款:67355.71元。于1998-1999年间由村书记亲手分两次挪用公款暂借15万元新甘湾开发公司,直接列入村财务支出,但借出至今仍未收回。利用村捐赠支出较大,总金额达:1822773元。前村书记利用职村占用我村市场一楼作牛仔绣花厂房二十多年了,从不交租金给村。由于村财务管理非常混乱,长期出现白条单抵库。1993-2004年村基建支出总额达45877026.67元。大多数是由村书记其弟承包基建工程。其中以白条单支出工程款就有:38469692.13元,占8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甘涌原干部涉嫌重大集体贪污,从青苗及土地补偿款:21749538.38元差款不知去向,更为人知的在2004年间,由原村两委和上级干部竟然将甘涌村仅存的新甘围的几百亩良田当作荒地,经过层层批复,企图把这几百亩良田拿到广州增城市白天*宾馆进行拍卖《以3.5万元每亩从甘涌村购给新甘湾房地产开发公司》。后被全村村民阻止填土,经过全村村联名到广东省人民政府举报才能保住这块田地。
此前,就甘涌村的混乱财务状况违法土地买卖状况等问题并向广东省有关部门举报,迫于上级压力,增城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六大部门作出调查报告,确认甘涌村原村干部存在重大经济问题,因涉及上级有些官员。基于官场“潜规矩”及地方保护主义,由增城市纪,监,审等六大部门只作出调查审计报告,但对调查审计出来的涉嫌严重经济犯罪问题都不作任何处理,同之任之,任纵逍遥法外。
上述严重问题,我村村民曾多次上省,市,镇等政府部门信访,遗憾的是:好象河水不犯井水似的,《广州市人民政府》答复如下:你们反映干部私分土地等问题,由增城市政府已调查情况做了说明,其信访复查意见并无不妥。《增城市人民政府》答复如下:我府认为,新塘镇政府的调查是实客观的,我府同意新塘政府的处理意见。《新塘镇人民政府》对甘涌村信访问题的处理意见,全部为甘涌村原干部摆脱犯罪事实,备重就轻,完全使原村干部不将追究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并把所有有份上访人员都列入打击报复的黑名单,把甘涌村分成两派(村民派)和(保旧派)。最近换届选举由于村民意志薄弱,穷不以富斗,贫不以官争,善不以恶霸。其中(保旧派)利用不正的手段用200/票收买村民的选举票,用亲人每人四票填写参选人,做成选举不公平。有人向政府投诉,但毫无关注,在选小小的生产社主任都用200元/票收买。为求保住(保旧派)的亲人继续为非作歹。想对(村民派)赶尽杀绝。对村民上访人员实行严密监视。企图把我们的监督小组清除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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