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城市派潭镇双合寮村村委选举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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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k168 发表于 2011-3-2 20:3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派潭镇人民镇府:
在2011年2月23日增城市派潭镇双合寮村进行选举活动,组长肖水练,副组长李容芬,监票员肖文鉴。选举委员为各个合作社的主任,选举结果为:主任肖叔房,委员肖志恒、曾桂琼(女)。现有个疑问?在选举前,组长没有说明主任票可以下加到委员票,现选举后,又加到委员票。特别是票数的统计问题,如下表说明两位候选人的票数:(村民的总票数为1260票)
姓名        主任票        委员票        合计
肖志恒        23        604        627
郭伯芬        12        620        632
肖志行                13        13
组长肖水练统计结果时居然说“恒”就是“行”,说是同音字,并组织选举委员表态,应该将肖志恒的票数加到肖志行的票数,总票数为640票,肖志恒当选。由镇政府谢向阳镇长带领的工作队也默认这一做法,且在2011年2月26日出了公告。这样做合理吗?请派潭镇人民镇府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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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力 发表于 2011-3-2 20:4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主要想说明的是不是主任票加到委员票去了?
其实这样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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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力 发表于 2011-3-2 20: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肖志恒 和 肖志行 这个是不是同一个人,村民投票时写错?如果是村民投票写错!理论上这应该是作废票,即应该视为无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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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bin5262 发表于 2011-3-2 20:5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ubin5262 于 2011-3-2 21:07 编辑

我的说法系:
候选人要当选,要“两个过半”,一个是来参加选举的人数,占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以上;二是得到同意的票数,占参加选举的人数的一半以上。村民的总票数为1260票,一半就是630票,也就说谁能得到630票以上,就能得选。
根据楼主的两位候选人,这是选委员,得票数应该只能算委员票,不能算主任票,结果是肖志恒604票,郭伯芬620票,两位候选人没有得过半票,这次选举没人得选,应当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委员选举票上写上肖志恒、郭伯芬的名字,还有一个空格名字,进行投票,票数一定要过630票,才能当选(这是正常做法)

根据增城2011年选举规程,关于同音字问题,这个要经过选举委员会决定,行的就表示可以当有效票,不能就只能当肖志行得票13。

本人最大的疑问是总票数问题:627票+632票+13票=1272票,超出发出选票1260票
可以讲这次选举是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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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索 发表于 2011-3-2 22: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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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睡.服务好差 发表于 2011-3-2 22: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进的民主选举没学到.贿选,假选这些歪门邪道倒是学到十足了.派潭高滩村也是出现多出选票的怪事.哈哈.[s: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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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spell 发表于 2011-3-2 23:35:50 | 显示全部楼层
[s:67]睇五明白楼主想讲神马东东。。。但可以肯定选举前滴准备做得五够充分,所以有不少争议和漏洞可做手脚。利益啊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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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熊 发表于 2011-3-3 09:31:36 | 显示全部楼层
guangz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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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020hua 发表于 2011-3-3 09: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副省长的名字相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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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iona 发表于 2011-3-3 10: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gubin5262 的帖子

一个村至少有2名委员,就是说选民可以同时写2个人的姓名,所以最后合计票数多出1260都正常。只有主任(一个职数)票才是超过1260才是无效的。
至于同音字处理就要按你条村选举委员会当初定出的选举办法来决定了,如果选举办法上写了同音字有效,而且你村只有肖志恒 ,没有肖志行的话,肖志行的票应该算到肖志恒身上。但是,主任票唔应该加到委员票上,这个做法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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