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郀訴 于 2011-2-24 22:06 编辑
本人在新塘大润发新百丽鞋业Tata购买一双价为639元的鞋。没穿几次就坏了。
购买时销售员说保修3个月,结果,她把责任全推给了我。
销售员说是我的责任,不在保修范围内。
原因是我的脚不小心把鞋穿烂了,纯属个人原因,可笑吧!!!!!
天啊!!公理何在啊????我拿钱买气受啊。各位大众请注意,以后不要光顾这产品。不要轻易相信销售员夸大其词的推销。
难道我买鞋不能用脚穿,而是把它供起来吗?
请大家帮我评评理啊!!!!!
像这种天天可见的,本人爆料只是提醒大家以后不要再受到同样遭遇了!!
购买品牌请慎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