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教师与10岁女生开房被抓(难道开房补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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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1986 发表于 2008-8-29 12: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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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女生发生性行为的小学教师赵宪畅不准保释,还押监房。(图片来源:文汇报)


  中新网8月29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一名5旬小学男教师疑因膝下无女,与校内一名10岁小六女生以“干爹干女”相称,却因“把持不定”,发展成情欲关系。去年起,男教师3度在宾馆开房与女生寻欢,并向女生赠送毛公仔、手机等礼物,直至警方在宾馆查牌撞破师生丑行,两人的不伦关系方曝光。

  女童竟称,觉得老师“是很好的人”而同意性交。男教师28日承认3项与13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名,案件押后判刑。

  承认与10岁女学生性交的男教师赵宪畅(53岁),案发时在荃湾路德会圣十架小学任教。涉案女童也为该校学生,但事发后已转校,现准备升读中一。被告28日承认在去年1月至今年1月,在荃湾及港岛区3间不同宾馆内,与10岁女童非法性交。

  案情透露,被告在该校任教英文及常识科,是女童的小五班主任及兴趣小组导师,两人渐渐熟稔及开始单独约会,并互相以“干爹干女”相称。被告每周给女童100元零用钱,又曾在生日或圣诞节向女童赠送NDS游戏机、毛公仔、手机及围巾作为礼物。

  两人去年初在荃湾某宾馆首次性交,去年暑假又再在港岛区一间宾馆性交,过程中被告均没有使用安全套。至今年1月,两人在荃湾众安街一间别墅性交,警方查牌发现被告与女童共处房内,证实两人曾发生性行为。

  被告警诫下表示知道女童年幼,但“一时把持不住”才与她性交。女童则称,觉得被告“是很好的人”及关心同学,所以愿意与被告性交,之前并没有性经验。

  辩方求情时解释,被告与妻子仅育有一名7岁儿子,一直想多生一个女儿,但因妻子年纪及健康问题没能如愿,所以与女童发展成“父女”关系,终作出越轨行为。而其妻因儿子的缘故已原谅被告,但两人还是决定离婚。

  辩方透露,被告执教鞭超过30年,1997年起于涉案学校任教,又承认被告与女童年纪差距大,犯案已破坏学生对老师的信任。法官下令押后至9月12日判刑,其间先索取被告的背景及心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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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川 发表于 2008-10-5 10:46:47 | 显示全部楼层
2個人如果系真心相愛  年紀應該唔系一個問題 唔需要計較咁多[s:126] [s:126] [s: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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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娟 发表于 2008-10-5 10:3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驮衰家 [s: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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矇猪 发表于 2008-9-2 21: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s:69]一个字"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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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忧怜 发表于 2008-9-1 21: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渣,拉去打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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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banana 发表于 2008-9-1 17: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s:69] [s:69] [s:69] 咩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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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仔 发表于 2008-9-1 10: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s:69] [s:69] 做老师甘都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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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魂鱼 发表于 2008-9-1 08:3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朴街,10岁都落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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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xian 发表于 2008-8-30 16: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為老不尊 教壞子孫 [s: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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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祺 发表于 2008-8-30 02:31:54 | 显示全部楼层
[s:85]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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