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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10月19日,整改49宗,完成66.22%
(记者钟颖 通讯员张明成)据市国土房管局执法监察大队数据统计,自9月14日我市开展查处整改违法用地行动以来,至10月19日,全市共拆除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89630.26平方米,复耕复绿 962096.09平方米,2010年卫片发现需整改的违法用地共计74宗,已完成整改宗数49宗,完成66.22%;2010年市级动态巡查发现违法用地共计126宗, 已完成整改宗数33宗, 完成26.19%;镇级动态巡查发现违法用地共计302宗, 已完成整改宗数222宗, 完成73.51%。
据了解,为防止新增违法用地出现反弹,我市从9月14日至10月30日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查处整改违法用地的行动。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的查处整改措施,确保我市违法用地总量不超、占用耕地比例不超,确保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在查处整改违法用地的行动中,市监察、建设、安监、国土、规划、城监、农林、公安等部门切实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全力推进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当前,各镇街根据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和查处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整改任务指标,制定了工作方案,按照整改的时间和要求开展工作:一是对急需完善用地手续的政策性项目、公益性项目,特别是学校、道路等用地面积较大项目,由属地镇街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简化手续,特事特办。对符合条件的,发改部门及时立项,国土部门尽快组织材料进行报批,想方设法协助业主单位尽快完善报批手续,尽量减少违法用地的形成。报批材料必须在2010年11月10日前报送市国土房管局;用地单位在未完善用地手续前,必须停止建设,属地镇街督促业主单位对暂未硬底化的地块组织复耕复绿,尽量减少违法用地面积。二是对违法用地上有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非政策性项目、营利性项目用地,在10月10日前由属地镇街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实行强制拆除,并复耕复绿。三是对已平土拟进行非农建设,目前形成荒地、裸地的地块,于10月10日前由属地镇街组织力量或责成用地单位进行复耕复绿。
据悉,今年是国家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15号令),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的第一年。各镇街是落实违法用地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为确保查处整改工作的落实,我市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落实违法用地整改工作责任。市政府将根据与各镇街签订的《2010年增城市违法用地整改工作责任书》的要求,对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总量排名全市前三位,或者辖区内违法用地发现数量少于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发现违法用地量80%的,市政府将对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公开约谈、通报批评,形成层层负责任、级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以促使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共同责任,做到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我市将在10月底成立违法用地查处整改督查验收小组进驻各镇街,加强对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的检查、验收、指导和督促,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和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根据各镇街的查处情况确定重点整改督办案件,由市国土房管局、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和市城监大队实施重点督办。
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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