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怎么说呢.站在第三者的立场说吧.公道自在人心,如果是清者自清,谁怕谁呢?
有句话叫做"事实善于雄辩",而且两位都是当事人,也许是因为小误会导致现在的这个局面.
的确你们都一场相识,如果真的发现彼此都不适合当朋友,就算吧.
不要搞到在帖子上互相辱骂,这样是很没有素质的做法噢.
无论谁对谁错,现在来说,还重要吗?如果有女生还想真心认识LZ的,可以不要因为别人的话就动摇了自己真正的交友心态,如果说真的感觉没有什么欲望,可以当路人甲啊.
所以,你们两位当事人都没有错.请你们让时间去冲淡一切吧.
2010年的街头上,已经没有打打杀杀"开片"的血腥画面了,因为人总会成熟起来,不会再像从前那么幼稚,一见不平就拔刀.你们互相伤害,对谁也没有好处的哟.
无论花开.花谢是受害者,还是LZ被冤枉,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不要让这个帖子因为吵得火红而张扬出去,这样对你们任何一方都没有好处的.
所以,请你们息事宁人吧.
还有就是,呃,LZ,来留言的那个,该不会真的是你老表吧?
无论如何,做好自己,人在做,天在看,公道在人心.
希望你们不要再吵喇.智者思其所说,愚者说其所思.
你们都不会选择当愚者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