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jy6960 于 2010-9-30 17:41 编辑
昨晚堂妹给电车撞伤,赶到医院时两个中队的民警已经在场,大概过了十分钟两位民警已经显的不耐烦了,一直问我们是私了,还是公了,他们一直强调如果公了要去中队立案,由于双方条件谈不妥协,两位民警在帮其落案时,对方连自己的手机号码,身份证已没有留下,就连自己的名字对方也是想了想再回答的,两位民警也不深问就说带其去扣车。由于当时自已疑心太过重要求一起同往。
当车子行使到一环转上的村口时,警察让其对方自行下车回村里拿车,路口与村口几百米之间而且入到村口就看不到对方,当时车上一位民警笑着问我点解不跟其前去拿车,我问他们为什么你们不让一人跟着去,他们说他们没有权力,因为对方开的是电动车并不是机动车没权捉人,跟着去反而会被人告说他们侵权,我说你们有权力扣他的电动车只是跟着去取就侵权了。他们没权力,还说我为什么不选择私了,说立了案最后也是不了了之。说遇到这种事算自己倒霉能拿一百都算好了,我心想如果出事的是他的家人他会不会这样说。而且撞伤的是头部。我问如果对方不出来你们就这样算了吗,连电话身份证什么也没有,民警说那也没办法每天都有这种事发生他们也管不了那么多。
大概等了有10分钟一个民警下车去看,刚好对方骑车出来。当电车抬上警车时,民警叫我下车,当时我要求他们顺便送我出去,他们说要开车回车场,我说那就送我出大路起码有车经过有路灯吧,当时的位置是没路灯人也看不到人的地方,出大路还有几百米路,凌晨12半已过,但是这两位所谓的民警给我的理由是他们还有事做要做到天亮问我是不是等他们到天亮,当时我是很气愤下的车,当时真的很想打电话去投诉,难道这所谓的人民警察就是这个样子,深夜丢下当事人在路边自己开车走去,最气愤的是他们是开着车原路返回。在这里反而要谢谢那个撞到我妹妹的人,是他一直陪我走到一环路,等到摩托车上了车付了钱才肯离开。我当时还在想这个人在医院进连自己的名字也要想过了才回答,现在倒是一个讲意气的人。我承认自己也有不对的地方,但我觉得那两位所谓的民警真的一点责任心都没有,这种人也配做警察,还是所有的警察都是这样的德性。想起来真的想骂他们仆街,仆街,正仆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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