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自封“地下出警队”专门帮人强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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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永远 发表于 2010-9-1 09: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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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快报9月1日报道 在福州一些地方有一群自称“地下出警队”(也称“地下110”)的人,他们的日常交流对话,用的是警界用语“出警去!”“今天有没有出警?”等。不管哪里有纠纷,只要地产商、地下赌场或酒吧老板一个电话,他们就会赶到现场,以各种极端手段帮忙摆平,事后按“出警”人头收费。而这样的“出警”频频引发聚众斗殴事件。

7月9日至21日,福州市公安局先后4次组织展开统一抓捕行动,各警种协同配合,共出动警力600多人次,一举抓获121名团伙成员,破获“地下出警队”摆场造势等各类案件316起,摧毁多个“地下出警队”。

持枪聚众斗殴牵出“地下出警队”

据警方介绍,今年年初,周某非法注册一家信息咨询公司,纠集索某、王某、刘某等人成立“地下出警队”,专门帮别人强讨债务,并通过各种渠道招揽业务,牟取非法利益。4月至7月17日间,周某受他人委托,纠集索某等人,多次通过摆场造势、言语威胁等手段,强讨债务达20余万元,其中最大一笔款项达18万元。

5月17日,黄某在颜某周等人开设于台江某酒店内的赌场赌博时,被颜某周、林某怀疑出老千,双方发生纠纷,并约定进行械斗。颜某周遂纠集郭某、肖某等10余人,并通过林某纠集了黄某清、李某超等“地下出警队”成员前往摆场造势;黄某亦纠集郭某平、李某旺等10余个“地下出警队”成员前往摆场造势。5月18日凌晨,双方在酒店附近停车场持来复枪、砍刀、镀锌管进行互殴,致林某轻伤,李某旺等人轻微伤。

正是通过这起案件,福州警方发现了“地下出警队”的存在。

今年初到案发犯案316起

经查明,“地下出警队”不仅在鼓楼、台江、晋安、仓山、马尾五城区有警必接,有时也窜到福清、长乐、闽侯、罗源、连江等县市。

从今年初到案发,“地下出警队”犯下的各类案件多达316起。

5月2日晚,林某溙与罗某炳约定在台江区宝龙广场附近谈判。当晚,林某溙带李某等4人,罗某炳也带了林某等人到场谈判,谈判时双方意见不合,发生肢体冲突,其中一方即电话雇请“地下出警队”成员翟某磊、李某、熊某某至现场互殴。在互殴中,翟某磊被持刀捅成重伤。

7月1日晚,“地下出警队”成员谢某因在白马路一西瓜摊购买西瓜时与摊主发生纠纷,遂纠集翟某等3人持匕首、木棍,冲至西瓜摊殴打摊主巫某洪及无辜群众黄某飞,并砸毁西瓜摊。其中巫某洪的伤情为轻伤。

揭 秘

团伙成员多为“黑保安”

据警方介绍,“地下出警队”成员多为“黑保安”。团伙间多存在同乡或同事关系。这些团伙成员接到“出警”任务后,往往到指定地点“摆场子”“列队形”,少则十多人,多则几十人,以示威慑。

雇主多是地产商、赌场酒吧老板等

雇请“地下出警队”的人多为地产商、赌场经营者、酒吧老板、讨债公司老板、个体经营者等。

个别地产商在拆迁中遇到钉子户时,就雇请“地下出警队”“出警”摆平,让他们乖乖妥协,按地产商的意愿拆迁。

“围而不打,打而不伤,伤而不重”

“地下出警队”只认钱办事,并形成了一定的潜规则。

为避免自身受刑罚,他们即使使用暴力,也会采取“围而不打,打而不伤,伤而不重”的办法。

雇主将需要“出警”的人数告知上线召集人,再由召集人通知其他人员前往指定地点摆场,雇主根据到场人数及现场情况支付“出场费”,通常情况下支付每人100元,有发生肢体冲突的,每人支付200元。在每次结算时,上线召集人往往向雇主多报人数,其中差价便为上线召集人收取,在“行业”内称为“空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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