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贵网的法律顾问:
1、现在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吗?????
2、既然能够足以控告其犯侮辱罪,为何要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呢????
3、“公然侮辱”在法理上如何理解????
4、构成侮辱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5、侮辱罪中的情节严重情节有哪些????请结合这次案例来说!!!!
6、<<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刑罪的法定依据吗????
7、《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请问如何理解“招摇撞骗”????
8、最后,贵网称保留追究的权利,请问贵网打算保留这个权利多久????
在此回帖请教,以上言论仅限法学讨论,不牵扯除此以外的任何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