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今这个社会,男女之间谈恋爱分分合合,已经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反而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不少人说,男女之间,只要对方一日未结婚(领证),对方都还有重新选择配偶的权利。
这话从法理上来看,是没有问题的,但从道德、感情、人性方面说,就有点争议了。
其实这话从侧面也反映出,男女之间谈恋爱,无论对方有多爱你,嘴巴说出一些多感动你的话语,甚至双方已经使用老公、老婆相称,同居在一起!(住进男方家)就算亲密到这个地步,一但发生什么纷争和纠纷,没有登记注册领结婚证,任何一方都得不到有效(法规)的保障!
所以别看小那一张小小的结婚证,只要两人注册登记领证了,才是实实在在,真真实实的夫妻关系!
它约定了夫妻双方的义务和责任,万一两人发生什么纠纷,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法规上)。
所以在这提醒大家,无论男女,一天未登记注册领结婚证,谨慎处理双方之间的钱财来往,以及借贷问题,免得突然有一天对方翻脸不认人,导致人财两空!
还有另外一个问题,这是对女生说的!千万!千万!千万不要为对方未婚生孩子!这样对自己一点保障都没有!到头来,可能害了你一生!
近日就有位女生到家园网发帖诉苦!
发帖的女生自称是当事人的妹妹,女生说其姐姐和增城派潭邓路吓村一男子谈恋爱,最后该男子骗了她姐姐3万元,还导致她姐姐怀孕了。
姐姐生了孩子之后,男子不认账,对孩子不闻不问,好像孩子与他无关似的!承受精神打击的姐姐产后还患上了产后抑郁症。
PS:女生没有详细描述整件事的过程,对于事件中,具体男子对其姐姐做了什么事,而男子为何不认自己的亲生孩子,如何骗她姐姐3万元也没说清楚。
所以在此,我们也不能下定论去评定,谁对谁错,但无论什么原因,对于自己的亲生孩子,不闻不问,单是这一点,就想问问,这个男人,还有没有人性?
正所谓“虎毒吃食儿”,无论你和女方有什么纠纷,甚至你不爱对方,讨厌对方,但对于自己的亲生孩子,怎么可以做出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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