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临过年在荔城街的夏街大道一小巷子位置,一个女人驾驶一辆白色电动车,因转弯时开得太快,直接撞到了我的电动车,当时我开着电动车直行。这种情况,很明显是对方的过错。
发生碰撞后,幸好人没什么事,但我新买的电动车却被她撞烂了。因为发生事故的都是电动车,报交警的话也不知会怎么处理,可能会很麻烦,于是我们协商“私了”。
当时这个女人答应说,和我一起去到店里维修,至于维修多少钱,就由维修店定损,维修的费用她负责!
当时她表现得很主动,很负责任的样子,还让我加了她微信。加了微信后,我说现在我们一起去荔城街富鹏那边的维修店定损。
她说好,你先走,我尾随就到。
然而当我去到了富鹏卖电动车店的维修处的时候,一直在等,这女人都未到!于是我微信语音她,发现微信已经被她拉黑了!
这个社会真复杂呀,真想不到一个女人,竟然那么古惑?!不知你这个年是否过得心安理得?
也只怪自己太单纯,在这提醒各位,以后遇到这种情况,直接让她赔偿好了!省得自己“伤心又伤金”!这电动车的维修费,也只能自己掏钱了!真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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