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增城来说,现在小车的普及率已经非常高,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小车随处可见,小车已成为街坊们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平时大家开车出街,可能都会遇上顺路搭载亲戚、朋友等情况,这是一件非常平常的事。
然而在增城发生的一单事,值得大家深思!近日增城法院审理了一单案件,下面我们一起去了解下。
赖某驾驶黄某的小车搭着好友黄某、黎某和王某,在行驶到小楼镇路段时,因操作不当,小车发生碰撞事故。事故中导致黄某、黎某、王某受伤,车辆损坏。交警认定,驾驶人赖某负全责。
伤者黎某因事故受伤住院治疗,之后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驾驶人赖某、车辆所有权人黄某、车辆交强险承保公司对其在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合计64305.63元。
最后法院的判决是,黎某承担30%责任,车辆驾驶者赖某承担70%责任,判赖某赔偿黎某应当承担的责任赔偿!
此事提醒大家,以后好心开车搭亲戚朋友,一定要注意!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关慧怡、陈颖宜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传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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