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在增城某教育公司工作一年多,在2021年5月初因为个人职业生涯发展来看,觉得这里无前途,就主动提出离职。
5月初提交离职报告,按园区要求交接工作。
在6月25日办理离职手续,但是离职手续表财务要求她写,工资跟同事再次月15号一起发。
她想本来每个月也是次月15号发工资的,劳动合同也这样写,她自己也能接受。
一直以为7月15日可以收到6月份工资跟绩效提成的。
等到要发工资前三天财务告知她,要暂扣底薪绩效,等到之前招收的小朋友入读三个月之后无退款才可以发工资加绩效给她。
当时她得知不同意此操作,找园长反馈沟通,当时园长也觉得不合适暂扣底薪跟绩效,就说去集团协调沟通。
等到15日还未收到工资,她又继续跟园长跟进情况。
园长告知她,尽力去沟通,集团、股东不同意。
后面她就说,那只能走劳动调解了,开始去了劳动局举报。
但因为园区换了其他说法,让劳动局无办法调解,让她多次跑劳动局确认,多次打电话沟通,此事还是未有进展。
直到她过了8月17号无法忍受这个教育机构那么嚣张,那么无理还无人跟她核对考勤工资。
就在她自己朋友圈发了“某教育机构拖欠工资,至今还未发,还觉得有理”。
后面有些家长得知就找这个教育机构招生、老师咨询,问此事。
然而这教育机构新来的园长却让各位主班老师,对外说公司无拖欠她的工资。
等到很多家长去询问之后,这个教育机构集团创始人在8月19日给她打电话道歉。
因为当时在坐地铁,听不清楚,就主动发信息说了园所对此事处理方式,让她很不舒服,也不会轻易原谅。
后面这集团负责人道歉态度看着诚恳,说当天让财务给她核对工资绩效,安排发工资给她。
她觉得本来就是想拿回该得的工资而已,就大量和解了,删了朋友圈。
到了20号得知,现任园长说有给她发工资跟补偿金,但在17号还称无拖欠她任何工资,非常生气。
感觉给新园长反咬一口,像她是骗子一样,她一直为人正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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