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不易,现今这个社会,要养一头家,把家庭事安排得井井有条,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即使是拆迁户,大家看他们表面似乎很风光,其实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近日有位“拆迁户”到家园网诉苦,具体什么情况,下面我们一齐去了解下。
据街坊描述:
我丈夫是增城某村人,他们村民征地拆迁分了房,因为拆迁分的房位处郊区。为了让小孩有个好点的学习环境,虽然我们手上的资金不宽松,但经过再三考虑,如果使用我的公积金组合贷款,我们勉强还可以应付供楼。
于是我们在3月9日在荔城街某楼盘下了5万元定金,订购一套商品房。在付款前我们明确和楼盘的导购(销售人员)说明我们的特殊情况。
我们家的特殊情况是,丈夫的安置房还未办理房产证,我们也不清楚具体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办下来,所以当时查册房产,是查不了我们夫妻名下有房的。为了能在安置房的房产证办下来之前,购买这套“学区房”。当时销售人员,听了我们说的情况后,也没说有什么问题。给了定金后,约定一周后签约,首付61万。
但人算不如天算,之后我们就收到消息说3月底村里的安置房房产证就会办下来,这一下就把我们的计划打乱了。我们等到3月底,果然安置房的房产证办理登记确权了,再去房管局查册,我们夫妻名下有了房产。
我们即时联系商品房销售方,对方告知我们,因为现在我们夫妻名下有房产,不能用公积金组合贷款,需要纯商业贷供楼,但商业贷利息高,我们供不起!加上屋漏遭逢连夜雨,家里的老人家身体出了问题需要做大手术,急需钱用!突然间我们家面临了巨大的经济压力!
实在逼不得已,我们于5月19日签了申请退购,但是楼盘销售方告知我们定金不能退,很无奈啊,这个也不是我们的原因导致不能买房的!5万元也不是小数目。
然而,至今8月18日,楼盘销售方连一分钱都未退给我们,追问了好几次都说流程在办理了~。
买房虽然很大压力,但也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如今搞成这样,我们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自己知。
对于我们这种情况该如何是好?难道就白白给了5万元?这属于霸王条款吗?
可能在现实生活中,类似我们这样的购房者也不少,最终大家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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