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07年的价格
发布时间:2007-8-6
本报讯(记者李冬梅) 记者获悉,市物价局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对我市高中学校学生上年度学生平均培养成本进行了审核,决定从2007年秋季入学开始,调整我市公办高中择校费标准。从今年秋季开始,公办高中择校生一次**纳择校费后,将不用交纳学费,此举有望为学生3年学习期间省下6000元左右。
物价部门《转发关于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学校招收高中阶段择校生人数的比例要严格控制在省一级学校不超过25%、市一级学校不超过20%、县(区)一级学校不超过15%范围内。此外,学生按规定缴纳择校费后,学校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高中阶段择校费标准原则上根据上一年度同类学校学生培养成本的三倍制定。各地要加强对择校费成本的审核,凡超过规定的择校费要调低收费标准,未达到的不得提高收费标准。根据规定,高中阶段学校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调节生、转学生、旁听生等其他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高额费用,不得以重点校、实验班、重点班名义向学生高收费。
据了解,今年增城中学、新塘中学、郑中钧中学、华侨中学、高级中学、荔城中学、永和中学、仙村中学、中新中学、派潭中学10间学校继续招收择校生。其中,增城中学择校生收费为3.8万元,新塘中学为2.7万元,郑中钧中学为2.2万元,华侨中学和高级中学为1.9万元,荔城中学、永和中学、仙村中学、中新中学和派潭中学为1.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