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2月28日在广州市增城区某宠物医疗诊所的介绍下,以微信支付形式在广州市天河区岗顶某购物中心宠物店内购买一只阿拉斯加幼犬。
阿拉斯加幼犬于2021年3月1日运到增城某宠物医疗诊所,我当日傍晚时分到达诊所并且接送犬只回家。在离开诊所前咨询过该诊所的医生,关于犬的健康问题,还特意问了这犬只是否有问题?医生回答没有!
听到医生这样回答,我就放心了,我在诊所购买了宠物所需用品后,带着犬只离开诊所。
到家后,当晚犬只就出现腹泻现象,排泄出泥水状粪便并带有强烈的腥臭味。出于担心,我立即联系售狗的商家,当时商家只是说可能肠胃不消化,没有什么大问题,叫我们继续观察。
第二天犬只腹泻情况愈加严重,于是我又去咨询商家。商家提出喂葡萄糖与“妈咪爱”,并且微信电话告知如果喂药后,隔天还是这样的情况就给我退款或者退换处理。
在此期间,本人强调过犬只出现不吃不喝等状况,担心犬只会出问题甚至突然死亡。而商家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直接灌它吃下去,死了就换一只!
商家说出这样的话,让我惊讶不已!
到了第三天,犬只健康情况并没有一点改善,于是我联系商家要求退款,此时商家却不肯承认答应退款的事,只答应退换,并说退换后再次收到的犬只,如果出现什么健康或死亡等问题不会负责,所有费用由我本人承担。
对于商家这样说,我觉得自己没有任何保障,于是我拒绝退换,要求商家退款。
但无论怎么说,商家都不肯退款,只说换一只,以后有什么问题,我自己负责,与他们无关。我觉得商家这是在推卸责任。
和商家多番沟通无果,于是决定交给消委会处理。在此期间,已经带犬只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化验检测,得出结果是这狗只感染了冠状病毒!并且死亡率高达60-70%。
医生建议我们与商家再次沟通,要求退换,但是商家坚持称犬只所患病毒不在他们承包范围内,不会给予退换。并且要求我们再次把犬只带到增城某宠物医疗诊所治疗。
而我们带着犬只到达诊所后,该诊所医生要求我们预先支付犬只的治疗费用。当时我们联系商家,问到为什么要我们承担费用,商家竟然说,这是我们的狗自然要我们承担费用!
我们向其他宠物医生了解到,犬只感染冠状病毒的潜伏期有九天时间,第七天最为容易爆发。那么可以推断出犬只在销售给我们之前已经感染冠状病毒,但是商家依然进行售卖,已经有明知狗只有问题还出售给他人的嫌疑。
现在还三番四次推卸责任进行狡辩,要求退款也不答应,要求退换也不肯负责,让我们很为难,难道就让我们白白花几千元买一只可能快要死的病狗回来?大家说该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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