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9号,上午11.30分左右我开电动车到合汇城某公馆饮茶,把电动车停放在路边
如图位置,下车的时候我拔了钥匙,由于朋友还没到,我就在一楼凳子那里坐了一会,玩手机把车钥匙遗忘在凳子那里,就上去吃饭喝茶,喝完差不多两点,我准备开电动车去上班,去到电动车那里发现钥匙没了,我以为把钥匙锁在车包里面,由于赶时间上班就先坐摩托车去,后面就打电话叫我家婆把家里备用钥匙拿给我,准备五点下班过去开。
去到后我才发现电动车没了,后知后觉才确定是车钥匙丢了被别人捡到开走了,当时买的发票啥的都在车包里面,我马上报了警,后面坐上警车去录口供
这是我人生第一次坐警车,录完口供我当时是抱着找不回来的心态,当时我穿着防晒衣口罩墨镜,而且发票也在车里,钥匙也被人捡了,相当于那个人是“合法”拥有了我的电动车。第二天由于要上班我立马买了一台新电鸡。
时隔四个月后,11月22号接到西园派出所民警电话说找到我的电动车了,当时真的受宠若惊,立马去了派出所调解,盗取我电车的是两位学生,当时家属也是极好态度调解,赔偿损失1000元,达成协调。等待民警上报结案再通知我取车。
12月4号,我去西园派出所领回我的“小红牛”,并且送了一面锦旗给民警以表谢意
在此我再次感谢西园派出所民警,为人民服务,认真负责的态度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