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不少“三小”场所(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已经陆续复工。“三小”小场所普遍存在易燃可燃物多、业主消防安全意识薄弱、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设施不足等问题,存在着诸多隐患,极易发生火灾事故。为此,区公安分局防火监督大队提醒:注意!这些隐藏在“三小场所”的危险千万不可忽视!
2020年6月9日,新塘镇西洲村一个快递配送点发生火灾,消防队救出一名年约40岁的男子,火灾事故造成3台电动车烧毁,1人受伤,过火面积约50平方米。
2020年6月13日,新塘镇牛仔城一间大排档的厨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平方米。经初步调查,起火点为一楼厨房内储油桶,起火原因煮餐时操作不慎引起,火灾造成1个储油桶和部分厨房用品烧毁,未造成人员伤亡。
为确保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公安分局防火监督大队提醒“三小场所”经营者必须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尤其是火灾防范工作,生产经营中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安全事项:
1、经营场所不住人,住宿区域与经营场所应当进行严格的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通道、楼梯和逃生口。
2、严禁明火煮食,三小经营场所存在易燃可燃物品多,火灾隐患多,危险性大,使用明火极易发生火灾。
3、严禁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特别在“三小”场所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内停放电动车或充电,不得在楼梯间门窗、安全出口相连处设置电动车停放场所。
4、“三小”场所经营者要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进行全面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线路,特别充电设备充电要远离易燃可燃物,防范超负荷用电,做好每日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消除不安全隐患。
5、应根据场所安全需求配备必要的简易喷淋、独立烟感等消防设施和干粉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三小”场所经营者、管理者要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来源:增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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