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号中午在派潭镇樟垌坑村,名甲山路口旁,发现一个三十岁左右妇女,精神失常,光着身子在村道旁来回游荡,后来下起了小雨,有人拿了件外套给这名妇女穿,后来停了雨这名妇女就走到没人住的房子里面睡了,直到晚上九点这名妇女还在烂屋里睡觉。晚上越来越冷,我们几个朋友怕出点什么事就报了派潭派出所电话,等到警察来到就是十一点半了,我们带着警察找到了这名妇女,我们以为警察会带这名女到派出所先安顿下来,可是他们一块布都没拿,找到妇女他们去问了一下妇女,妇女用本地话说是小楼的,然后他们就打了个电话回派出所说:是个疯婆子,然后就跟我们说备不了案,我当时也看到了这名妇女,他身上不会像其他流浪者一样,身上很多污垢。后来警察就说我们报的是派出所不是110,他们不管这些事,然后说了一大堆与这事无关的,还跟我们说了不准拍照不能在网络上传播这事,就走了,这不是看在我们是青少年忽悠我们吗?我今天发这个就是想知道什么叫做不归派出所管,什么叫做是疯婆子我们管不了。希望小楼那边的朋友们注意一下,有没有这么这位妇女走失了,那妇女都自己说了小楼人,我希望她能早日回到自己的家,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