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的善意批评和宝贵意见! 您于1月2日在《增城家园》(http://bbs.zc173.com/forum.phpmo ... 6orderby%3Ddateline)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我们马上组织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深入了解核查,现回应如下:
在荔城医院注射的药品或自备药品均需符合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督局的要求(需有GMP认证,GSP经营证,中文药物说明书,进口药品批文等),自备药品需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处方或病例资料。经查,楼主到荔城医院要求注射的药品不符合上述要求,为保障楼主的健康,故建议楼主到专科机构进行注射。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热心反映和宝贵批评,您的满意是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改善服务的动力!欢迎您再次提出宝贵意见!
诚挚感谢!
荔城医院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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