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发帖!!!

[复制链接]
aaaaa 发表于 2009-7-13 10: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发觉很多人在网上发布别人的照片,希望这些人先学习一下法律再来发贴。法院认定肖像权,未经当事人同意而发布别人肖像属于违法行为。要负担刑事责任!当事人可以通过公安立案追查。希望大家娱乐自己的同时不要触犯法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8 显示全部楼层
无所谓 发表于 2009-7-13 10:33:1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都傻既,每天中国的互联网有上亿计未经所谓的当事人同意发布距既相啦。你有米既米请律师咯,还有发帖是个人行为。上网搜索下相关的法律法规先啦,系度学人抛书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最爱alizee 发表于 2009-7-13 11: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網絡有網絡有法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islang 发表于 2009-7-14 13: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2楼先学学法律吧!
肖像权
没文化的人,最基本的法律都不知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sugus 发表于 2009-7-14 15:5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法律又点啊,管得几多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橙子 发表于 2009-7-14 22: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有句話叫:法律是死的,人是生的.


  法律都系人制出嚟嘅.




不過、隨便將人哋嘅相擺上去。。又唔系幾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x-man 发表于 2009-7-16 12: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都无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夜襲女兒村 发表于 2009-7-29 23:26: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次你發人D相上來  記得幫人帶翻副墨鏡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ssdasxca 发表于 2012-2-25 01:3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快升级啦。加油加油,电大加油!123456789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新居民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