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增城,一名20岁男子采取捆绑等暴力手段对70岁婆婆实施强奸,行为令人发指。增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关黄某强强奸一案,近日,增城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4年5月1日凌晨1时许,被害人刘某独自在增城市荔城街大井头的家中睡觉,突然感觉到有人掀开她的被子,便拿放在床头的电筒照了一下,发现有一名男子光着下身爬上她的床,见状立即问:“你干什么,要偷钱吗?”男子将被害人压在身下,用布条将被害人的双手绑在床上,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实施完强奸后抢去被害人藏在内衣处的人民币500元现金后逃离现场。
经DNA鉴定证实,被害人刘某脸上所留精斑是被告人黄某强所留,刘某在反抗过程中被被告人抓肿了左手腕。据被告人家人和邻居称,被告人自幼性格文静,沉默寡言,小学二年级便辍学在家,人比较迟钝,最近三年跟随弟弟到山东做汽配工作,今年一直没有外出打工,家人也不知其在干什么。被告人归案后一直对作案经过拒不供述,但综合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勘验检查笔录、鉴定意见足以认定其强奸罪。故增城市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广州日报记者 方晴 通讯员 增检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