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认为城市的人,有钱的人会比农村人高尚多少。大多数有钱的城市人要么是靠丢弃自己美好品性舍弃自由获得财富,要么是投胎到一个城市的人家,有一个牛逼的老爹老妈。我是第一类人。我出生在农村,具有农村人拥有的一切美好品质--纯真,善良,大方,毫无心机……后来我到大城市上学,大一的时候,无数人鄙视我,鄙视我的理由很多,一种就是我不认识品牌,我把za看成了zq而屁颠屁颠的给我同学说这是专门为我设计的。我的哗众取宠并没有得到她的笑意,而是投来鄙夷的目光。一种是我会对所有人直话直说,别人在背后说我太单纯。那个时候我还认为单纯是一个褒义词还心存感恩。后来我毕业了留在大城市,这里说大城市,是相比于老家的城镇来说的。为了生存,为了混的如鱼得水,我也学会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讲聊斋的优良品质。我会不顾心里森森的厌恶而去夸赞一个厌恶已久的上司,我会为了拿到糊口的工资,在最不想说话的时候站在讲台上口若悬河。同学觉得此老师牛气哄哄,知识渊博,只有我知道,如果不开口也能拿到钱,我一定不会大老远的跑过来在他们面前炫耀我他妈有多牛逼。只有我自己知道,对于我口中的政治,我恨不得如丢掉犯病的阑尾一样弃之蔽缕。我曾经最讨厌政治,如今却靠政治维持生计,总有一天我们会变成自己曾经最不喜欢的样子。我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你说人是可以不变,我也可以。所以我还保留了好客,热情,不装逼,遇事不爽撅嘴,用仇视的眼光看我面前经过的人……这么多美好传统。可是这些优良传统还是消除不了对于我这样的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仅仅有生活而没有生命的阉寺性的人深深地悲哀。 最近看沈从文,几年前看他的《边城》,那个时候太小了,看不懂。前几天重拾起来,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看他的其他的作品。在沈从文笔下呈现出一个原始野性的生命世界。读他的小说,完全没有隔阂的陌生感,看《萧萧》,她去河里看鱼,捉鸭子,看母鸡带着小鸡悠闲地寻食,在三伏天背阳一面听着大人声音沉沉的睡去,在落雨的午后,用一个木棍剥开长在路边的草……那些被我遗忘的乡村的美好一瞬间全部涌上心头。我也曾经那么纯真过:不受礼教束缚,没有指点我行为的好坏,不懂世俗的眼光,我活在我自己小小的世界,用稚嫩的价值观去衡量一切。我不会因为东西的不值钱而哭闹着不要父亲从山上带回来的野核桃,我不会用车子票子房子去选择自己的爱恋对象,也不会因为某人对我有用,我就毫无廉耻之心去接近他。沈老先生在北京混生活,他一方面极力想融入大城市,用自己理解的方式去讨好城市。像一个得不到宠爱的弃妃一样,无论他怎么努力,始终都像是哗众取宠。在城市的洪荒中,沈老先生看到了城市的疾锢,也感到了自己与这个城市格格不入的地方。他惊异而又悲哀的发现,自己来自湘西土著民族的血性与民族精神不断地弱化,他就那样,夹杂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因此在《龙珠》里感叹:“血管里流着你们民族健康血液的我,二十七年的生命,有一半为都市生活所吞噬,中着在道德下所变成虚伪庸诺的大毒,所有值得称赞的品质,诸如热情,与勇敢,与诚实,早已完全消失殆尽,再也不配说出来自你们一族了”。另一方面,他在看到城市人性堕落以后,又忍不住深深地缅怀湘西那些真朴。再回去,乡村容不下,在大城市,城市的品质并不适应。进退两难,他用文字去描述那些记忆里的美好,以此为尔虞我诈,失去本真自我的人敲响警钟。这警钟,并不澄澈,不具备惊醒世人的作用。纵使厌恶世俗如陶渊明用隐居以身作则,还是有人嘲笑陶潜不为五斗米折腰,有六斗就该卑躬屈膝了。 鲁迅说,这是一个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愈发觉得这句话简直是至理。大学毕业了,参加各种招聘会,小心翼翼说着违心的话,夸着应聘的公司多么牛逼。走出应聘现场,出来恨不得狠狠扇自己灵魂两个耳光,边打边质问:你他妈知道这个公司干嘛的么?让你说谎话。譬如说中公教育,直到进去面试我才知道居然是干公务员培训的。但是当面试官问我对中公的看法,我居然脸不红心不跳说出了一句,我知道中公是全国公务员培训行业做的最好的企业。后来看面试记录,说我对公司文化认可度很高。这是谎话带给我的利益,如果我说我,我不是太了解中公。面试官一定轰出去,你丫的连这公司干嘛的都不知道,来你妹呀!因为谎言会带来好处,我学会了谎言:你看我这件衣服好不好看?好看!你看我长的好不好看?太美了!你看我男朋友怎么样?太帅了! 坐在火车接头处,闻着飘过来的烟味的“清香”,我背过身子,以为这样就可以闻到自己用身体隔离的新鲜空气。无奈扑鼻的还是源源不绝的烟味。以一身之力去抵挡满世之浊,滑稽可笑。世界如此,除非国家颁布车内不许吸烟的禁令。我也就是想想而已~ 我还有一个美好品质没有丢弃:忍耐。我感谢这个品质,让我还在正常人的队伍中亦步亦趋,不至于离正常人太远。 遇到不开心的事,我还是会撅嘴,会用白眼对待身边经过的人。姑娘,世界并不欠你什么,或许是你欠世界一个微笑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