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口水乱甘飞 于 2009-4-1 21:35 编辑
1。请你回去先读一下农村的行政体制,像卖地这样的行为是需要通过村民投票决定,请问题,这票是否从一开始就投了,还是决定了再来补票。请你再回去读一下现在中国的土地法律,补尝是如何的。请你回答我之前那么的 ...
city 发表于 2009-3-30 23:27 
1、请你回去看土地管理法和村民组织法,土地法>村民组织法。征用行为系法律赋予的国家“强制性”行为,根据目前土地法律法规,征地系国家中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后即可实施,无须征得被征地单位同意。征地后被征地单位和被补偿人有对补偿标准申诉意见的权利,但不影响征地的实施。呢样系法律明文规定,不论你认为该条款合理或不合理。包括最新的物权法,都没有抹杀国家这种强制权力,只是重申一点,就系征地应给予合理补偿。况且,土地系国家分给集体。
2、关于农民被征地后没有谋生能力的问题。可以讲,每个人一出世都基本一样(残疾除外),都系靠后天努力学习获得谋生技能。而家政府为农民搞左好多免费培训班,居民都无咁架待遇。再者,而家国家规定征地后要为农民购买社保,政府有钱后可能为所有村都购买社保,比如广州市,居民边有咁好啊(除左单位或国企职工)。所以话,国家对保障农民落左好多措施。大家都知,居民可以出来打工,农民一样可以,无区别,好似如搞汽配架,你地去到外省边个城市都有增城人,而且唔少系农民身份。唔少农民出来做生意既仲有钱过城市人。有一样,教育配套的确系比城市差。
3、信息公开问题。我赞成你讲法,应该多公开。但系系咪每样野都公开,咁就要睇情况。呢样嘢我唔知,你都唔知。
4、耕田架农地系无乜经济价值架,只有区域发展左先有价值,好多时候无目光咁短浅。穷好多时候同集体唔团结有关架,你慢慢林下啦。
讲多左,唔岩听就当未听过。一句话,凡事要客观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