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迁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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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siandsuxy 发表于 2014-2-20 09: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迁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迁建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告,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迁建工程
  (2)项目地址:增城市朱村
  (3)项目性质:迁建
  (4)投资规模:预计总投资约16亿元。
  (5)项目建设内容: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0.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2545平方米,校区内主要建设内容:1栋行政管理大楼,2栋公共教学楼;5栋实训楼。规划入驻学生人数15000人,教职工1200人。配套建设学生宿舍、食堂、后勤服务用房、教工宿舍、风雨体育馆等。
二、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
   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为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环境风险等,如不妥善处理将会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1、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废水包括:学生和教职工的生活污水,学校食堂含油污水。
  2、废气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废气包括:学校食堂厨房油烟和燃料废气,机动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尾气等。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间主要噪声来自:水泵、风机、备用发电机等设备运行噪声,机动车噪声等。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间主要固体废物包括:学生和教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食堂厨余垃圾等。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事故风险源为:管道天然气输送和使用过程的风险。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达到广州教育城(朱村)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广州教育城(朱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广州教育城(朱村)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标准后排入朱村运河,最终汇入西福河。
  2、废气
  食堂油烟废气和燃料废气,采用抽油烟机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地下车库设机械送排风系统,机动车尾气经排风机抽出室外,并经排风井引至地面排放,并在排放口周围种植高大乔木、灌木等作为绿化隔离带,排放口朝向绿化带;还采用合理通道、车位布局,加强管理等来减少塞车。
管理部门定期喷洒除臭剂与保持场内卫生;在垃圾转运站、垃圾压缩站、周围,合理规划和种植一些散发香味的树木、花卉减轻臭气影响,公共厕所派专人清扫;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按时派人将垃圾清走,统一处理,不得让垃圾过夜。
  3、环境风险
(1)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设置建筑物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选用燃气管道的各种附属设备,以及进行燃气管道的设计和施工,并配备相应的保护工程;
(2)制定燃气管道管理规范,设立专人进行巡视、检查、维护工作,并加强对小区住户安全使用燃气管道教肓;
(3)严格各岗位操作规程,加强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职业素质教肓。
  4、噪声
  风机房、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均设在地下室,拟将风机、水泵、发电机等放置在全封闭式专用房内,同时进行减震处理。对进排风口加装软性接头和消声器,机房四壁作吸声处理和安装隔声门等。
加强地下车库管理,禁鸣喇叭,同时限制车速在15公里/小时以内,并对进出站的车辆实行限速、禁止鸣笛,采用隔声效果较好的墙体,对距离较近一侧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门窗。
  5、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均按指定地点进行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统一处置,并要做好垃圾转运站的消毒工作,杀灭害虫。
  本项目学校食堂厨余垃圾和废油脂由厨余收集桶进行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每日定时安排专人进行回收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本报告中所述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日后的正常营运,则本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油烟废气和生活垃圾等污染物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在保证严格执行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上述建议切实逐项予以落实、并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营运管理、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在总体上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符合国家、地方环保标准,从环境保护角度衡量,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区域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广州教育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01单元
  (3)联系人:余先生
  (4)联系电话:020-83033110
  (5)邮箱:13826283788@163.com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广东工业大学(国环评证 乙 字第2801号)
  (2)联系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环境学院
  (3)联系人:黎小姐
  (4)联系电话:020-38458135   87562540(fax)
  (5)邮箱:huanping8@126.com

建设单位:广州教育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 2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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