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年票互认,将从元旦起正式实施。记者今日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经广东省政府同意,珠三角地区9个城市将从12月31日24时起,实施车辆通行费年票互通。
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介绍,从12月31日24时起,广州、佛山、肇庆、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籍已购买本市车辆通行费年票的车辆(凭有效年票缴讫凭证或年票标识)及深圳籍车辆(凭车辆号牌),通过珠三角地区9市行政区域内设置的普通公路收费站时,将免缴车辆通行费;通过珠三角地区9市行政区域内的委托高速公路代收次票收费站时,免缴代收的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次票。
广州市交通主管部门表示,目前广州年票征收的范围仅是市区车辆,花都、增城、从化、番禺、南沙(三区两市)的车辆则不需购买年票,但这些区或县级市车辆进入广州市区,需要购买次票。因此目前广州进出主城区的年票收费站仍将继续保留。
广州市交通主管部门提醒,三区两市以外的车辆如不购买广州市城区年票,将无法参与珠三角9市年票互通,因此对于需要经常通行年票区域的车主,建议其购买广州市年票,对此不但可以享受广州市车主的通行便利,还能降低在珠三角其他8个地市通行的交通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