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記者李苑立報道:廣州「老上訪戶」增城荔城街廖隔塘村村民廖松杰近日向本報報料,因不服徵地拆遷補償一案(本報2011年曾有報道),3年間數次上訪無果,但廣州中級法院日前突然通知已受理其申訴材料,并為其確定審理法官。記者隨后致電該院獲得證實,但重審時間仍未最后落定。
倔果農認理不畏官
據本報調查,2007年增城在擴建省級S119公路時,徵用廖的果園約35畝和一處約0.7畝的建築物,在未達成補償協議的情况下遭強拆。后荔城街計算其補償費用僅為人民幣7.1萬元,廖遂將街道告上法庭,其間在法院協調下,街道辦與廖達成一份補償金額約150萬元的協議,但數月后該街道辦又未實施協議。后經廣州蘿崗區法院審理判決,補償費約為65萬元。廖不服,上訴至廣州中級法院,但在2010年底被維持原判。
習李新政促法制新風
自終審判決之后,廖松杰分別向廣東省高級法院、省檢察院多次提交要求重審的申訴。他認為,雖然果園早已被毀,當時的錄相也難找,但街道辦完全可以參考同村其他人的標準。
對提交申訴書近兩年后才接到受理通知,廣東紅棉律師所陳輝律師認為,習近平總書記今年2月在主持推進依法治國集體學習時強調「要努力讓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并要求所有司法機關都要緊緊圍繞這個目標改進。陳律師相信,今后像廖松杰這類民生案件或許迎來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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