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身经历过一件事,那时候增城不是在路边停车要收钱的吗,就在新法院那里,我见到2个人从法院里面出来,衣着很光鲜,估计是法院里的人。为了3块停车费和人家吵,他想开车走,那个人就是不给他走,站在车前面,后来那个人在车窗里扔出3块钱,和那个大叔说给你钱,大叔看都没看一眼,这是已经有很多群众围观,那个司机没办法,只能自己下车,捡起地下的3块钱,交到了大叔的手里,这才得以脱身。
你们不觉得嘛?那个司机本来就是在自取其辱,以为自己是什么什么领导,到了那里人家都会给你面子,哈哈,但是最底层的,就算连一个给你擦鞋都没有资格的大叔、就是那个大叔、就是那3块钱,叫你出了多大的丑?值得吗?
如果相片里的车是楼主的,我觉得你要反思一下,买得起车就要给得起停车费,想想你自己、去了高档住宅区,就要遵守那里的规则,停车是要给钱的、吃饭是要给钱的、做什么都是要付出的,不是每个人都要给你面子,不要说人家物管怎么怎么样,规则就是这样,是你违反的,就要你来承担。
所以我们缺少的就是一种叫做“富的文化”的东西,虽然你有钱,但是你没有一个有钱人所有应有的文化,这就是叫做“富的文化”没有这种文化的,充其量也只是个暴发户,以自我为中心的暴发户。
砖家鉴定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