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先生 发表于 2012-10-24 14:51 你这个问题问的好!我敢肯定的绝对的回答你,这个鸡是交回给当事人的,你想想呀!就算是要的话也不会要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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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先生 发表于 2012-10-24 14:45 说实话!我们的工作真的比派出所的都还要危险
潘先生 发表于 2012-10-24 14:41 据说每个部门都有胖的和判过刑的
潘先生 发表于 2012-10-24 14:46 是一千一百多
潘先生 发表于 2012-10-24 14:41 谢谢理解
朱柳杆 发表于 2012-10-24 19:44 有头发边个想做辣离?傻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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