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卢舒婧)近日,6岁的乐乐和妈妈刘女士饭后散完步回家时,在增城广场乐湖附近被一辆电动车带倒,急忙送到市中医院诊治,幸无大碍。而电动车驾驶者是一名未成年学生。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未成年人驾驶能力有限,不宜骑电动车。
据刘女士回忆,当天傍晚,她与儿子乐乐在增城广场散完步后准备从乐湖附近的小道回家,调皮的乐乐走在前面。走到小道拐角处时,一辆电动车忽然冲出来,朝着乐乐疾驰而去。当发现前方有人时,驾驶者赶紧把车头往一边摆去。最终电动车的后视镜擦过乐乐的右臂,导致乐乐跌倒在地,电动车也倒在一旁。“驾驶电动车的是个初中生,当时他马上从地上起来跟我一起把乐乐送到了附近的市中医院诊治。所幸的是,经诊断,乐乐和那名学生都只是皮外伤。”刘女士表示,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路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希望家长们能够加强监管。
荔城街夏街大道某电动车行的一名员工告诉记者,由于未成年人驾驶能力有限,在出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做出正确判断和采取正确措施的能力不够,加上电动车车速相比自行车要快得多,发生交通事故隐患的可能性较大,因此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车。“未成年人骑电动车非常危险,不要骑着上路。”该员工提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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