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牺牲普通人的休息时间为代价
“可以忍受”不是“必须忍受”,
公民行使自由的时候不能影响他人自由
本身已经侵犯了他人的私权,即使我们基于道德,接受了这一种侵犯,但这不能说明清洁工这种行为就是对的。
清洁工选择清晨衙门未开时候维权,作用有多大,实在要打一个问号,
综上,反对楼主的言论中心逻辑就是“因为清洁工是弱势群体,因此即使清洁工对他人造成了不必要的影响,你也必须接受”,要是不接受,你就是自私自利。但是,抛开感情上的因素,根本没一项可接受的客观理由能够支持这观点。另外,这种言论也有道德审判的嫌疑,只要实体正义就能抛弃程序正义,只要能过道德关就能使用任何方法。
楼主是赤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