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0年度增城市巾帼建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妇女组织和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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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友爱 发表于 2011-3-4 11: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镇街妇联、市直局妇委:
    2010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妇联的关心指导下,全市基层妇女组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服务、保障亚运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深入开展巾帼建功创先争优活动,团结带领我市妇女紧紧围绕建设幸福增城的目标,在建设现代产业新区和生态宜居新城的伟大实践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有力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和妇女事业的发展,充分发挥了妇女在社会中的“半边天”作用,涌现出一大批成绩突出的妇女组织和妇女工作者,彰显了新时代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风貌,以“巾帼不让须眉”的姿态展示了妇女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全市各级妇女组织和妇女工作者继续为我市妇女事业开创新局面、作出新贡献,市妇联决定授予小楼镇妇联等14个单位为“标兵妇女组织”称号,授予朱村街妇联等16个单位为“先进妇女组织”称号;授予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等28个单位为“增城市巾帼文明岗”称号;授予黎凤桥、梁洁多等52名妇女同志为“巾帼建功创先争优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全市妇女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大力弘扬“四自”精神,发扬恪尽职守、勤勉敬业的工作作风,努力成为建设现代产业新区和生态宜居新城的重要力量。各级妇女组织要继续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全力打造学习型、效率型、智慧型的妇女干部队伍;凝聚智慧和力量,切实为妇女儿童谋利益、求发展,促进我市妇女事业上新台阶、新水平,全力推动新时期增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激发广大妇女干事创业的热情,引领全市妇女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到经济社会建设的主战场,为建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幸福增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增城市妇女联合会
201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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