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交警“自打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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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晋 发表于 2011-2-25 18:5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什么广州市政府要搞文明,提倡环保?增城市的交警部门就捉“即环保,又节能的电动车呢?”难道市政府是说一套,做一道吗?
昨天,在荔城街,我被交警扣了我的无污染的电动车。我很有礼貌的问到那位交警;“警察叔叔,你凭什么要扣我的电动车了?"他说:“我违窥上路?”我问:“怎样属于违窥啊?“他又说:”我的电动车没有车牌。”我问:“增城的电动车上得了牌吗?在哪可以上牌?”他接着没有出声.....我又问他:“既然你们不让电动车无牌上路,又不给市民上牌?那你们干嘛不去捉卖电动车的那些呢?”他说:“捉了哪些人,交警部门就没有饭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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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sy917 发表于 2011-2-25 19: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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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莫能助 发表于 2011-2-25 20: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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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olo 发表于 2011-2-25 22:49: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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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jiel001 发表于 2011-2-25 22:50: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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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 发表于 2011-2-26 00:33: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说:“捉了哪些人,交警部门就没有饭开了  这句话是不是真的出自交警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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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的歌声 发表于 2011-2-26 00:5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的电动车在此标准范围内是合法的

  按照国家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应具有自行车的基本功能,而且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以电池或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二是车辆重量在40公斤以下;三是设计时速在20公里以下;四是车辆要有脚踏功能。

交警也不会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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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xie199 发表于 2011-2-26 01:25:28 | 显示全部楼层
[s:91]好一句“增城的电动车上得了牌吗?在哪可以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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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睡.服务好差 发表于 2011-2-26 01:38:55 | 显示全部楼层
[s: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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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限 发表于 2011-2-26 04:5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无极限 于 2011-2-26 04:51 编辑

国家未明文规定不可以生产电动车(电动车的标准有很多),所以有人生产就有人卖了。工商只对无牌无证的东西管管,既然是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当然可以到处卖了。

用车的就不同,你上路得归交警管。于是,交警的规定跟厂家的规定有出入,产生了“生财之道”……哈哈哈,大笑三声飘过。

谢绝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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