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荔兴路21号。
因个人原因,要到企业就职,就将此份工作辞去。
今年八月份入职,九月份辞职。
入职前已协商好压了一千元工资,离职后会给回。
但是当本人提出辞职后,向老板索要这一千元时,老板态度十分恶劣。
本人向劳动局举报,但是因没有签署任何劳动合同,劳动局也没法协助调查取证。
老板知道本人拿不出有效证据,态度十分嚣张。
扬言要我去告他,还说我就是不给,你奈我何。
本人也是刚毕业的学生,每日工作九个多小时,每个月只有一天休息。
强制加班还是没有加班费,赚那一点点辛苦钱,无良老板还要如此拖欠。
希望各位在寻找工作的人,要多加注意这些细节。
必须与商家签署劳动合同,这样才能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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