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地推进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记者陈剑婷 通讯员陈华顺)今年3月1日,新修订的《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条例详细见本报5版)正式开始实施。3月15日,我市“两违”办举办培训班,组织“两违”办成员单位和在我市注册的商品混凝土公司等相关企业负责人学习新《条例》,以尽快让相关人员掌握新《条例》执法业务知识,更好地推进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培训班上,广州市城管执法局法规和督导处副处长夏伏阳,分别对《条例》的立法背景、查控违法建设新机制、违法建设查处程序、查控违法建设法律责任四个方面内容进行了阐述。
记者从培训班了解到,新条例修改幅度高达84%。新《条例》有多个亮点,如设立政府协调机制和执法协作机制、源头查控机制,明确公安参与查违职责,赋予城管现场查封权,为违建提供服务的水、电、燃气、混凝土企业最高罚款10万元;村委会不履行报告、劝阻和协助职责的,将被依法罢免相关管理人员职务;违法建设被认定不能拆除的,城管可以没收实物或非法所得等。
夏伏阳指出,执法成本高、程序繁琐,是目前违法建设查处中遇到的普遍难题和困境。以往,为避免拆违产生的费用,执法部门会要求违建实施者自行拆除,但间接导致实施者拖延甚至不拆,而新《条例》,对查处违建费用纳入政府财政需要预算的条款被加入。
夏伏阳说,在实践中,经常是城管发现一处违建在建设,并不能立即拆除,而是要经过繁琐的审批程序,往往还没等到拆违批文下来,违建就早已经建好了。为此,新条例明确将违法建设的源头控制列入了重点制度,城管执法机关、镇政府发现在建违法建设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包括责令立即停止违法建设、查封施工现场、扣押施工工具、依法拆除等。条例还规定,凡是没有规划许可证或者规划验收合格证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得为其供水、供电、供气,不得提供电信、有线电视以及电梯生产、安装等服务,不得为其提供正式的设计施工图纸、提供工程监理、出售预拌混凝土。另外,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也不得承建没有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
该条例还强化了除城管部门外其他部门的职能。新《条例》提到,城管执法、国土房管、水务、交通、林业和园林等部门是查控违法建设的主要责任部门;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是协助查控违法建设的协作责任部门。
据了解,新《条例》出台后,我市城管执法局认真组织学习,以便更好地开展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该局订印了1000份《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发送至全市城管执法系统,便于执法人员、业务人员加强学习,并组织城管执法队员参加广州市及我市的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对新查违条例的学习和理解。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牵头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各镇街城管中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大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力度,全面遏制违法建设滋生蔓延,以实际执法工作贯彻《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实现在执法中活学活用、融会贯通的目的。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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