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在规范整治“散小乱”
养猪场工作中坚定立场率先垂范
全市党员干部:
我市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增城”的核心任务,紧紧抓住广州市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的发展机遇,着力打造“水城、花城、绿城”。然而,过去一段时间以来,增城周边地区大量的生猪养殖场不断违规迁入我市,给我市的环境及水资源保护和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和影响。这些“散小乱”养猪场绝大多数为“两违”建设、设施简陋、无牌无证、乱排乱放、破坏土壤、污染水源、毒化空气;这些“散小乱”养猪场以少数人的小利而损害广大群众的大利,严重破坏我市青山绿水环境。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规范整治“散小乱”养猪场工作。这次规范整治行动,将本着“以人为本、合理合法、合情合序、有理有据、依法行政”的宗旨,坚决规范整治“散小乱”养猪场,着力培育我市规范化、规模化、科学化的绿色安全生猪养殖品牌,实现我市养殖业转型升级。
目前,我市正积极稳妥地推进规范整治“散小乱”养猪场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规范整治“散小乱”养猪场工作必然会涉及到一些人的个人利益,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将不可避免地遇到各种工作阻力,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党员干部是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坚力量,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先锋和公仆,在事关我市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我市可持续发展关键节点的时刻,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和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到立场坚定、率先垂范,积极投身规范整治“散小乱”养猪场的人民战争之中去:
一、在规范整治“散小乱”养猪场工作中,党员干部要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统一思想、顾全大局、率先垂范,带头抓宣传、抓教育、抓引导、抓落实;凡有经营生猪养殖场的,要立即主动带头停止经营并主动拆除养猪场;全市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劝导有经营生猪养殖场的亲友和同志,支持规范整治工作,认真配合关停和拆除养猪场。
二、在规范整治“散小乱”养猪场工作中,党员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站在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立场上,严守纪律,依法行政,不违规越矩,经得起考验,抗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以坚强的党性和自觉的行动做好表率,确保在规范整治工作中不做违法违纪的事。
三、在规范整治“散小乱”养猪场工作中,党员干部要恪守职责,确保规范整治工作成效。对贯彻落实不力的单位,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特别是因失职渎职导致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将按照相关规定坚决问责,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任何干扰、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唆摆、煽动养猪户和群众干扰、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蓄意串联和挑头聚众滋事的,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从重从严惩处。
监督电话:
市生猪养殖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020)82623619;
市监察局(020)32829089。
增城市生猪养殖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增城市监察局
二O一二年九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