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楼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对广州某汽车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提供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资料,仅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图和任命书,没有其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资料。经调查,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某华承认未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5月2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广州某汽车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某华进行立案查处。
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小楼镇对一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立案查处
据执法人员介绍,广州某汽车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某华未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的规定,执法人员给予张某华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6月以来 小楼镇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 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切实发挥 “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 警示作用 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来源:增城区融媒体中心、今日小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