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呢间咩店甘恐怖!店员群殴顾客!

[复制链接]
晨光 发表于 2018-9-6 21:4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下面呢一幕发生在
增城新塘解放路某手机店内



多名男子围着一男子进行殴打
其中身穿白色衣服参与围殴的竟然是“店员”!
被围殴的男子是....
详情请看下面警方通报
↓↓↓

近日,我区不少市民都收到了一段发生在新塘某手机店门前斗殴的视频。经调查,手机店员工涉嫌强迫交易,我区警方迅速展开行动,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已落网。


9月4日15时许,我区警方接到报警称,在新塘镇解放北路一间手机店门口有人打架,接到报警后,警方迅速到场处置,现场将4名涉嫌参与斗殴的男子带回调查,并将受伤的事主送往医院救治。经治疗,受伤事主无大碍。


经初步调查,9月4日14时30分许,事主张某与朋友李某途径解放北路某手机店时,该手机店一名工作人员向其宣传称,只要填写资料即可免费送其一台手机蓝牙耳机,张某在店内办理领取手续时与店员发生矛盾,随后遭到店内多名男子的殴打,期间张某挣脱跑出店外,该店多名男子追出店门口继续实施殴打,张某同行人李某出面制止也遭到了殴打。


由于该手机店员工的行为已涉嫌强迫交易罪,警方将手机店店主陈某源(男,29岁,河南省人)以及杨某(男,25岁,四川省人)、李某(男,23岁,湖南省人)、廖某(男,22岁,广东省人)、陈某宁(男,30岁,河南省人)、舒某(男,22岁,贵州省人)、王某(男,28岁,河南省人)等6名涉案的手机店员工抓获。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如有其他消费者在该手机店内遭遇类似强买强卖行为,请及时到辖区卫山派出所报案。


4.jpg

警方提醒

强迫交易是典型的扰乱市场秩序犯罪行为,而自愿公平是交易的基本准则,任何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提供或接受服务等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惩处。广大消费者如遇到强买强卖的违法行为,请向公安机关举报。


法律链接

法律链接: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  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  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的;

(三)  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  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  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来源 | 增城公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7 显示全部楼层
qq10111725 发表于 2018-9-7 01: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抓的好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保值嗨哥 发表于 2018-9-7 09: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s:9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小桥流水o 发表于 2018-9-7 10:58:58 | 显示全部楼层
给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谭咏麟 发表于 2018-9-7 21:54:41 | 显示全部楼层
[s:91][s:91][s:8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胡某丶 发表于 2018-9-7 21:57:38 | 显示全部楼层
[s:9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黄炆港 发表于 2018-9-8 15: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s:6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Newman 发表于 2018-9-12 09:4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扫黑除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VIP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