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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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转 发表于 2012-12-6 11: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万元以上信息化建设项目须报送审核


     (记者陈演坛)记者获悉,《增城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日前出台,要求对使用市、镇两级财政性资金、事业单位收入,投资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万元)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实行报送、审核制度。昨日,我市召开《增城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宣讲会暨《“智慧增城”建设方案》(送审稿)协调会,就《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进行解读,并对《“智慧增城”建设方案》(送审稿)进行了讨论、修订。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增城市委常委刘棕会出席会议,各镇街、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化工作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科经信局相关负责人就《管理办法》以及项目计划申报作了说明。该负责人指出,今年是管理办法执行的第一年,各单位要在12月15日前报送2013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根据《管理办法》,凡是使用市、镇两级财政性资金、事业单位收入,投资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万元)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都要进行报送立项。

    据了解,《管理办法》是我市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工业和信息化部、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相关规定,结合我市信息化建设情况制定的。制定《管理办法》目的是统筹和规范我市财政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提高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质量和效益,推动我市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管理办法》要求,对使用市、镇两级财政性资金、事业单位收入,投资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万元)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实行报送、审核制度,建设单位每年9月前向市科经信局报送下一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申请表和建设方案(包括可行性、目标、用途,功能、项目预算)及主管部门意见,由科经信局审核后制订出下一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草案,经市政府分管信息化领导、科经信局、财政局以及各建设单位讨论完善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会议还就《“智慧增城”建设方案》(送审稿,下称《方案》)进行了讨论,并在广泛听取各镇街、相关职能部门对建设“智慧增城”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方案》。据了解,目前我市“政府网络”、“办公自动化”、“无线城市”、“视频会议”等一批信息化应用项目已陆续开展并取得初步效果,至2014年,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将基本搭建整体框架,实现“一个智慧的政府”、“一套智慧的网络”、“一些智慧的园区”、“一个示范性新城(挂绿新城)”、“一批智慧的乡村”、“一种智慧的生活方式”等6个目标。

    刘棕会指出,随着增城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不仅要注重硬件建设,还要加强城市“软实力”的建设。市委、市政府把建设“智慧增城”作为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建设广州城市副中心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借助各种大型活动、会议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刘棕会就做好“智慧增城”建设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镇街要通力合作,严格按照《增城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报送、建设信息化项目,避免出现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建设水平不高等情况,全面提升全市信息化水平。二是围绕中心,狠抓重点。发挥信息化工程作用,推进挂绿新城、开发区等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同时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惠及民生。三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生产生活特点,打造“智慧乡村”,让信息化惠及农村。四是分步实施,预留接口。在推进“智慧增城”建设中,各单位建设的信息化系统要预留接口,以便日后系统的整合和提升。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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