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3日0时至8月9日24时,全省新增报告1387例基孔肯雅热本地病例,未报告重症和死亡病例。病例分布在佛山1212例,广州103例,湛江39例,清远6例,深圳、珠海各5例,中山4例,惠州3例,韶关、东莞各2例,汕头、江门、阳江、潮州、揭阳、云浮各1例。
专家解读
广东省疾控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所长、传染病防控首席专家康敏指出:基孔肯雅热是经伊蚊(俗称“花斑蚊”)叮咬传播的病毒性疾病。伊蚊偏好在小型的洁净水体中繁殖。因此,翻盆倒罐清积水,特别是清理各类小型容器积水,是控制疫情传播的基础。预防基孔肯雅热的关键是清积水、灭成蚊、防叮咬。没有积水就没有蚊虫孳生,没有蚊虫就没有疫情传播。
康敏指出,佛山市疫情快速上涨势头已得到初步遏制,近期防控成效进一步巩固。全省新增报告病例数呈现连续下降趋势,但疫情波及面广,加上全球基孔肯雅热疫情高发,广东省对外交流频繁,境外输入风险持续存在;同时叠加汛期台风、降雨等天气影响,蚊媒活动频繁,疫情防控还不能松劲。
在此,我们呼吁市民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号召,共同参与防蚊灭蚊工作,践行“防蚊灭蚊七招工作法”:家家户户点蚊香、挂蚊帐、装纱窗、清积水、清垃圾,人人出门涂驱蚊水,一早一晚灭成蚊。请市民朋友积极参与“1130”防蚊灭蚊行动:上下班1分钟清积水,每周1次大扫除,每天3分钟排查孳生地,携手共建无蚊场所。此外如果您近期有基孔肯雅热流行地区旅居史,或者有明确的蚊虫叮咬史,出现发热、关节疼痛、皮疹等症状,请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向接诊医生说明。
基孔肯雅热可防、可控、可治,让我们立刻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从身边做起:清积水、清死角、灭蚊虫;挂蚊帐、装纱窗、防叮咬,用行动阻断疫情,共同守护健康家园。
近期,新塘镇联合增城区相关部门持续对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经营户、公寓出租屋等开展蚊媒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两热”防控措施,其间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首单罚款案例
8月9日下午,新塘镇联合区卫健局对某公寓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该出租屋218房空置,厨房灶台上的容器积水孳生蚊幼虫。
区卫健局执法人员经核实,该单位已于8月7日因同一事由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该公司逾期不改,根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广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区卫健局对该单位处以9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悉,此案是增城首宗被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例。
警示案例一
8月9日,新塘镇联合区卫健局对新塘镇某零售店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该场所门口花盆盆内、盆底有积水,积水内见孑孓若干,呈S形游动(积水孳生蚊幼虫)。
区卫健局执法人员发现后,当场对该店铺的负责人进行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传染病的防控宣教,并根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店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执法人员提醒,针对上述情况,如果逾期不改的,将会对单位处以最高1000元的罚款。
警示案例二
8月9日,新塘镇联合区卫健局对新塘镇某餐饮店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该场所厨房后门外一红色塑料桶内存积水,积水内见孑孓若干,呈S形游动(积水孳生蚊幼虫)。
区卫健局执法人员发现后,当场对该店铺的负责人进行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传染病的防控宣教,并根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店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执法人员提醒,针对上述情况,如果逾期不改的,将会对单位处以最高1000元的罚款。
近日,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和预防蚊虫孳生地的整治行动。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单位和个人因环境卫生不整洁、暴露垃圾、乱堆放废旧物品等,造成蚊媒孳生隐患,增加了所处地区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传播的风险。
01、警示案例一
增江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小区公共环境卫生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小区存在环境卫生不整洁,随意堆放垃圾的问题。因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未履行其责任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造成蚊媒孳生隐患,增加了所处地区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传播流行的风险。
执法人员对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进行蚊媒传染病疫情防控宣教,并根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20修正)第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如不改正将予以立案查处。
02、警示案例二
增江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厂房临街商铺开展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某饮食店铺占用公共人行道堆放废旧物品面积约3平方米。因该店铺占用道路堆放废旧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堆放的废旧物品长期未清理树叶、泥土堆积,造成蚊媒孳生隐患。
执法人员对店铺经营人进行蚊媒传染病疫情防控宣教,并根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店铺责令限期改正,如不改正将予以立案查处。
03、警示案例三
增江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公园旁的临街商铺开展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某商店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堆放废旧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堆放的废旧物品长期未清理树枝树叶、积水、泥土堆积等,增加了所处地区蚊媒孳生的风险。
执法人员对店铺经营人进行蚊媒传染病疫情防控宣教,并根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店铺责令限期改正,如不改正将予以立案查处。
04、警示案例四
增江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对道路周边开展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某居民在房屋道路旁堆放废旧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堆放的废旧物品长期影响道路环卫工人的保洁工作,造成树枝树叶、积水、泥土堆积,蚊媒孳生隐患。
执法人员对该市民进行蚊媒传染病疫情防控宣教,并根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店铺责令限期改正,如不改正将予以立案查处。
为切实阻断基孔肯雅热、登革热传播风险,保障辖区群众健康安全,8月8日,荔湖街综合行政执法队对锦绣半山小区周边商铺及岗星路沿线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向存在乱堆放问题的3个责任主体依法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以下为典型违法案例 各单位及个人务必引以为戒! [color=rgba(0, 0, 0, 0.9)]
案例一
荔湖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对锦绣半山小区开展环境卫生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小区内一汽车维修商铺门前堆放生活垃圾和闲置容器,形成潜在卫生隐患点。执法人员立即固定证据,对商铺责任人进行普法教育,并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当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相关责任人立即清理,如不改正将予以立案查处。
整改前
整改后
案例二
荔湖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锦绣半山小区一早餐店门前乱堆放杂物,造成蚊媒孳生隐患。执法人员立马阐明乱堆放对蚊媒孳生及“两热”防控的负面影响,并根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当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相关责任人立即搬走杂物,如不改正将予以立案查处。
整改前
整改后
案例三
荔湖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岗星路沿线检查时发现,市民何某占用道路堆放大型杂物,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且杂物堆放容易造成树叶、泥土堆积,脏乱环境极易成为蚊虫孳生的温床。执法人员立即联系责任人,根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当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现场监督指导责任人完成整改。
整改前
整改后
本次行动以高效执法推动即查即改,所有责任人均积极配合,迅速完成问题整改,有效铲除了蚊虫孳生环境。接下来,荔湖街将持续加大巡查频次与执法力度,严防乱堆放问题反弹,为基孔肯雅热、登革热防控构筑坚实屏障。
在此提醒各单位及个人 要严格落实病媒生物防制责任 及时清理积水、消除蚊虫孳生地 共同筑牢"两热"防控防线
来源:广东省疾控局、广州卫建委、今日新塘、今日荔湖、微社区e家通诗画增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