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听人说“好人有好报”,然而对于我们家来说,为何不是“天有眼”呢?
事情是这样的,90年代初的增城大家都清楚,我父亲做了一单工程,被对方拖欠了30多万的工程款!
对方是夏街村人,当时走诉讼也是一条非常崎岖的路,各方便都要打点,过来人都懂的,然而经过艰辛的诉讼过程后,虽然判决我父亲胜诉,但想对方自觉遵守判决,主动结清工程款,那是非常、非常艰难的事,加上对方还是当时“大名鼎鼎”的夏街村人,更加有恃无恐!
当时的30多万,可以买一栋楼了,而这30多万,其中一部分钱,为了完成工程,还是我父亲向亲戚朋友借的!
所以这些钱就是我们家的生活“命根”!追不回这些钱,就算我们卖了荔城街的住房,也只能筹到几万元,回农村耕田,也根本不够还债!
最终在朋友的介绍下,我父亲结识了一位“猛人”,荔城街某村的,传闻追不了的债,在这位“猛人”的帮助下,都能成功追回。果然对方就是欺软怕硬的家伙!最终分两次,给我父亲结算了30万的工程款,还省几万元,到现在都未给!
我父亲是个重情重义的人,也是这样,对这位“猛人”非常感激,当年为了感激他,在荔城街西城路买了一个套间送给他!当年几万元买的套间,现在也市值上百万了。
我父亲也靠追讨回来的工程款,拓展生意,这些年来也算是有点成绩。
随着增城社会的进步,以前出来稳食讲“江湖”那一套已经消失,但这位“猛人”觉得帮了我父亲一次,就要我父亲养他全家一辈子似的,有什么“苏州屎”的事都来找我父亲,这些年来,我父亲帮他,借钱给他都不记得有多少次了!
最离谱的是,他儿子娶老婆,没钱买房,向我父亲借住国际小区一套间,说借给他儿子结婚用,1年后归还!
我父亲念旧情,同意了借给他儿子住,不收租金,原本说好水电费、物管费要他们自理,结果水电费、物管费都要我父亲交!夏天每月的电费高达上千元!
我们看不过去,和父亲说,让他收回房子,把他们一家“蛀虫”赶走!
然而每次父亲都说:“你们不懂当年的情况,这事我心里有数,不用你们管。”
好吧,借住的1年期限过去,他们一家人还是赖着不走,不归还房屋,甚至这个“猛人”叔叔还向我父亲提出一个非常过分的要求,按市场价半价,让我父亲把房子卖给他,就当还清他的人情,以后再也不会再找我父亲麻烦!
这是买吗?分明是抢!
我不清楚当年这个“猛人”究竟是使用什么狠招帮我父亲追讨回工程款,我父亲不肯说,听我母亲说这工程款,是他用命帮我父亲搏回来的,所以我父亲才会如此“敬重”他!还说这是我父亲对他的“人情债”!
大家说,我不理解我父亲?还是我父亲太重情义?还是那位“猛人”得寸进尺?
我觉得,就算我父亲这一次答应他的过分要求,以他这种人,也保证不了,下一次又来找麻烦!
我觉得既然我父亲一定要还清这“人情债”,这是最后一次,是否应该双方签一份协议!来个终结?
或许各位有更好的解决方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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