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实行绩效工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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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888 发表于 2011-10-12 22: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机制 绩效工资提升基层医护人员待遇
    作为“两高一低”的“一高”,提高基层医护人员的待遇水平是本次医改一个重点,而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将是提高基层医护人员待遇的主要措施。
    根据医改计划,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的一个大前提是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被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和日常开支等由政府财政 “兜底”。
    在这样的定位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医护人员实行定编定岗,实行绩效工资管理,绩效工资水平与我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资水平相当,不仅使基层医护人员的待遇有了保障,还将有一定程度的提升。
    基层医护人员吃下了“定心丸”,在绩效工资“多劳多得”原则的激励下,医护人员可将更多心思放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医疗研究上,有利于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
    实行绩效工资,提升基层医护人员的待遇水平的另外一个效果是吸引更多的优秀医疗人才到基层服务,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通过公开招聘,进入基层医疗队伍,有利于充实基层医疗队伍力量。
    可见,按照医改计划,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后,对老百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护人员来说都得到了实惠,可谓“一举三得”。
    绩效工资制度已于今年2011年10月份开始实行。目前,相关负责部门正抓紧开展落实工作,在医改计划时间内必将全部完成该部分工作,由于涉及的基层医护人员较多,要看到实施绩效工资和提升基层医护人员待遇水平后的效果还需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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