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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龙夺锦在新塘》文艺作品征稿活动启事

2011-4-11 14:32| 发布者: 增城娱乐网| 查看: 1466| 评论: 0

摘要: 著名名民俗学家叶春生在《岭南风俗》的《赛龙夺锦在水乡》一文中记载:“珠江三角洲最负盛名的龙船景是广州市郊的增城新塘景。”每年五月,新塘人通过赛龙舟的活动,凝聚团结,传递友谊,鼓励奋发,欢呼生命的兴旺, ...
著名名民俗学家叶春生在《岭南风俗》的《赛龙夺锦在水乡》一文中记载:“珠江三角洲最负盛名的龙船景是广州市郊的增城新塘景。”每年五月,新塘人通过赛龙舟的活动,凝聚团结,传递友谊,鼓励奋发,欢呼生命的兴旺,寄托天人合一的和谐。

    为了迎接2011年的新塘龙舟比赛,弘扬赛龙夺锦的优秀传统精神,并以此推动群众文艺创作的繁荣,促进社会的和谐幸福。新塘镇人民政府决定举办《赛龙夺锦在新塘》文艺作品征稿活动。

    本活动热情欢迎新塘镇和各地文艺爱好者和各界人士参加。

    主办单位: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科教
             文卫办公室
    协办单位:广州市新塘群众文化基金会、新塘文学协会、新塘书画协会、新塘摄影协会

    来稿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以反映新塘地区龙舟为内容。提倡在传统的基础上有所创新,鼓励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作品,凡已获过各类奖项的作品不再评奖,但可以结集出版。

    2、各类作品要求:

    文学类:包括散文、诗歌、曲艺,散文5000字以内,诗歌曲艺100行以内。同一作者同一类型不超过一篇;作品发到电子邮箱,注明作者姓名、性别、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摄影类:包括黑白、彩色摄影和老照片,作品必须在新塘境内拍摄;规格一律为8R,组照为一幅作品(自己合并在8×10的一张图片中),长宽比例超过2:1的作品边长可以30cm以内;数量不超过12幅,不得装裱,不接受打印输出的照片;作品的背面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拍摄地点、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书画类:包括各类美术、书法作品,规格在1.8×1.8米以内,只托底不装裱。作品要另注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3、活动不收参赛费,所有获奖作品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使用权(包括展览、出版、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4、所有参赛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5、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赛事者,均视为已同意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本启事由《赛龙夺锦在新塘》文艺作品征稿活动组委会负责解释。

    评奖和奖项设置

    本活动评奖的评委由主办单位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本次活动分文学、书画、摄影三个组别。每个组别设一等奖1名,各奖人民币2000 元;二等奖2名,各奖人民币1500元;三等奖3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优秀奖若干名,各奖人民币300元。凡获奖者均发证书并赠获奖作品集一册。

    本活动奖金,由新塘群众文化基金资助。

    作品结集和展览

    1、出版《赛龙夺锦在新塘》综合作品集。作品集以本次获奖的各类作品为主,吸收已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和展览展出而又是新塘龙舟题材的作品(未参赛作品另附槁酬)。

    2、举办《赛龙夺锦在新塘》书画摄影作品展览,展出本次获奖作品和已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和展览展出而又是新塘龙舟题材的书画摄影作品。

    征稿时间:2011年4月10日至7月31日
    颁奖时间:2011年10月
    联系部门:新塘镇政府科教文卫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2774520  82779592
    电子邮箱: xintangwenyi@126.com(注明征文)
    邮    编: 51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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